粗心大意切错卵巢谁的错?
去年8月,市民陈女士投诉,称番禺妇幼保健医院医生做手术时左右不分,误切了其右侧卵巢.
该案在番禺区人民法院开审后,医院坚持手术不存在过失或过错,没有涂改病历 。采访人员昨日获悉 , 该案有了关键性进展,经广东省医学会鉴定,认定手术为四级医疗事故 。
2002年6月20日,陈女士到番禺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产检 , 查出其左卵巢有囊肿,遂住院治疗 。在手术前,陈及其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,同意医生施行剖腹产和左侧卵巢囊肿切除术 。手术后,陈到医院检查发现其左侧卵巢囊肿仍在,病历有多次涂改 , “左”字被改成了“右”字 。
事后 , 陈将医院方告上了法庭 。因双方各执一词 , 在诉讼过程中 , 陈向广州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。但市医学会鉴定结果为非医疗事故 。陈女士不服,又向广东省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 。
今年4月14日 , 省医学会鉴定会进行重新鉴定 。鉴定组专家分析认为 , 番禺妇幼保健医院在对患者陈女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两处过失行为:一是医方多次涂改病历原始记录 , 二是医方原定计划是行剖腹产及左侧卵巢囊肿剔除术 , 术中除剖腹产外,还做了右侧卵巢囊肿切除术 。而在分娩全程记录中,无探查左侧卵巢的记录,无证据说明不存在病变,病案中未见手术记录,违反了手术操作常规 。
专家认为,上述过失行为导致患者今后还需再次做左侧卵巢囊肿手术,造成损害 。本病案属于四级医疗事故,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。
【粗心大意切错卵巢谁的错?】
据了解,按照法律程序,此案还要再开庭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 。除非医院有证据证明该鉴定结论违法,否则就不可能推翻该结论 。